光明文创联合国礼团队、非遗大师,三大IP共同打造《财福满堂》癸卯兔年纪念章******
2023癸卯兔年即将来临,中国及世界多国都在新年到来前发行生肖类纪念品,以此来表达对中国新年的祝福。
在众多生肖纪念品中,一套名为《财福满堂》的癸卯兔年纪念章正对外发行。
这套纪念章由光明文创和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联合出品。其中,光明文创是光明日报直属文化企业——光明实业总公司独家注册运营的央媒旗下特色文化品牌,在文创领域具有极大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为弘扬中国传统生肖文化,表达新年祝福,光明文创全力打造了此套2023年生肖纪念品——癸卯兔年纪念章,并特请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纪念章设计和制作全流程。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是北京工美集团的核心研发单位,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设计师团队,成员毕业于清华美院、中央美院等。数十年来,技术中心一直承担着国家级礼品的设计生产任务,2008年成功设计制作了北京奥运会会徽发布载体“北京奥运徽宝——中国印”等,是享誉内外的“国礼团队”。
为确保一流设计、最高标准,癸卯兔年纪念章的设计和创作由北京工美集团的首席设计师冯超亲自领队。同时,设计团队还特别邀请了国家级非遗项目“蔚县剪纸”的代表性传承人——周广大师加入。“蔚县剪纸”和古老的生肖文化相结合,贯穿于纪念章的设计中,使其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
纪念章外形为经典圆形造型,正面以兔子为题材,采用了彩印蔚县剪纸的形式,周围点缀敦煌花卉纹饰,并融入牡丹纹、如意、铜钱元素;背面结合了十二月份及十二花神元素,相互呼应,寓意一年四季。
整套纪念章在工艺上还做出了大胆创新,将彩印工艺和花丝工艺二者结合,使得整体造型更别致美观。
此次发行的《财福满堂》癸卯兔年纪念章,共分三个不同系列:金色套装、银色套装和黄铜套装,分别对应金银材质、银质和黄铜材质,每个系列均包含十二枚纪念章。金银作为贵金属而言,一直担当着比较稳定的保值功能,为纪念章的价值锦上添花。
金色套装共将发行3000套,银色套装共将发行5000套,黄铜套装共将发行10000套。每套纪念章都具有唯一编号,防伪可查,枚枚保真,既保证了每枚纪念章的唯一性,也使其具有极大的稀缺性。
十二生肖是我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久远的生肖文化使中国人的精神、命运和情感紧紧联系在一起,构成了每个人终生的文化情结。正因如此,生肖一直是收藏界的一个永恒的题材。
不同于以往的生肖类纪念品,《财福满堂》癸卯兔年纪念章是著名文化品牌、国礼团队和国家级非遗大师,三大顶尖IP首次合作的首个成果,这在同领域是史无前例的。
由权威文化品牌牵头,国礼团队担当重任,国家级非遗大师助力,《财福满堂》癸卯兔年纪念章实为同类收藏领域登峰造极之作。作为贺岁与生肖文化的献礼,《财福满堂》癸卯兔年纪念章实为一款极其稀有珍贵的艺术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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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光明文创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